近日,一则"香烟厂家直招代理"的招商广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据南方某省市场监管部门通报,某烟草制品企业通过短视频平台、社群渠道发布"广开门路"代理招募信息,宣称"零门槛加盟""月入十万",目前已吸引近2000人咨询。该事件因涉及烟草制品流通特殊监管领域,迅速成为舆论焦点。

头条!香烟厂家直招代理“广开门路”

记者调查发现,涉事企业在推广文案中多次使用"广开门路"表述,承诺提供"全程物流支持""定向客户资源"。其招商页面显示,申请者仅需提交身份证件与5万元保证金,即可获得"区域独家代理权"。值得关注的是,该企业注册地虽标注为云南某工业园区,但实际运营团队分散在广东、福建两省,其宣称的"厂家直招"资质存疑。

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数据显示,我国现有合法烟草批发企业仅1448家,且实行严格的许可证管理制度。法律专家指出,根据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,不得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。此次涉事企业若存在无证招商行为,已涉嫌违反国家专卖管理制度。

事件曝光后,广东、福建两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启动联合调查。7月25日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写字楼查获涉嫌违规企业3家,现场扣押电子烟具235箱、新型烟草制品宣传资料8000余份。办案人员透露,这些企业通过"香烟厂家直招代理"话术发展下线,实际运营模式接近传销架构,已有23名"区域代理"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行业观察人士分析,此次"广开门路"式招商乱象,暴露出新型烟草制品监管盲区。中国控烟协会最新研究报告显示,2023年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规模已达150亿元,但持证经营企业占比不足40%。部分企业利用监管滞后性,通过"厂家直招代理"等话术规避法律风险,致使终端市场出现大量非法流通产品。

头条!香烟厂家直招代理“广开门路”

涉事企业负责人王某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辩称,其招募的实为"推广专员"而非经销商,所涉产品系"雾化草本制品"不含尼古丁。但记者获取的检测报告显示,查扣样品中68%含有烟草提取物。这种"明修栈道,暗度陈仓"的操作手法,正是当前烟草市场监管的重点打击对象。

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醒,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烟草广告。这些打着"香烟厂家直招代理"旗号的推广行为,不仅违反广告监管规定,更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。某电商平台数据显示,下架相关关键词后,"电子烟代理"搜索量单日下降72%,说明监管措施初见成效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此次事件暴露出新型违法形态。违法企业通过区块链技术拆分资金流水,利用虚拟运营商号码建立联络体系,在山东、河南等地形成完整的地下流通网络。这种"狡兔三窟"的运作方式,给监管部门取证带来全新挑战。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已将此案列为"云端2023"专项行动督办案件。

截至本报道时,国家烟草专卖局正在修订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,拟将代理加盟、线上推广等行为纳入许可管理范畴。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正规企业也发布声明,强调从未开展"广开门路"式代理招募。这场由"香烟厂家直招代理"引发的监管风暴,或将重塑整个烟草流通体系。